傭金:中間人撮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稅務政策中的傭金:代理人或者經紀人為委托人介紹生意或者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 ;傭金屬于居間介紹費,開具經紀代理服務發票。
傭金:合法,取的合規憑證可以入賬列支,可以合理稅務籌劃。支付給中間人或者居間人的,以明示的方式公開支付的,履行居間合同、支付給中間人的正當勞務報酬。回扣:違法支出不能稅前扣除,不存在籌劃問題,付給交易相對人的,秘密給付的,利用交易相對人權力來獲取交易機會。非保險企業:發生于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個人所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作為稅前扣除,超過需要納稅調整。(注意是單筆業務的基數而不是企業的營業收入)其中,如果向個人支付傭金:涉及商業秘密,個人代開發票需要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處理),支付方需要申請代開發票很麻煩,一些人也不愿意提供身份證。如果按照勞務報酬,則需要預扣預繳個稅,預繳20%,比例還是挺高的。案例一:某企業經過經銷商推薦介紹,成功與某大型企業簽訂銷售合同,經銷商需要收取服務費,金額是經銷商采購價與最終合同成交價格的差額部分,本質上屬于業務成交的傭金。
客戶只想跟生產公司簽合同,不愿意與經銷商簽合同。優化方法:與經銷商簽署業務推廣服務協議,經銷商負責某區域的業務推廣,收取一定的固定服務費用,額外根據市場推廣成功成交的合同,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用,經銷商開具服務費6%(業務推廣),生產企業可以抵扣。如果經銷商是貿易企業,則可以讓經銷商增加業務范圍即可。案例二:某企業的經銷商成功引入該企業產品進入某大型商業綜合體,綜合體允許品牌方開始店鋪并經營,實際上,公司銷售給經銷商,經銷商利用店鋪銷售給消費者,店鋪的日常運作由經銷商負責。優化方法:品牌公司設立品牌店鋪,將產品銷售給品牌店,品牌店鋪與經銷商的企業簽署委托管理或者承包協議,經銷商通過委托管理服務費或者是承包利潤取得收益。
案例三:某企業經境外某機構介紹,與境外某大型零售企業簽訂供貨協議,成功將產品打入歐洲市場,根據雙方約定,企業需要向境外中介機構支付10%的成交傭金。優化方法:方法一:直接解決國內公司直接支付傭金,境外公司在國內繳納6%增值稅,支付方可以抵扣。境外公司不涉及國內企業所得稅,境內企業需要做納稅調整,因為傭金超過合同金額5%。方法二:不涉及納稅調整了企業將國內產品首先出口到境外某關聯公司,價格為最終價格85%,境外關聯公司將產品按照市場價格銷售給歐洲零售企業,境外關聯公司支付10%的傭金給到境外中介機構。這是通過貿易的價格調整,不再需要納稅調整。方法三:在境外成立市場“營銷公司”,負責國際市場推廣,境內公司向境外關聯公司支付市場推廣費用,關聯公司向境外客戶支付傭金。產品從境內直接出口到國外客戶手中。這是通過服務關系,也不需要納稅調整了,國外沒有傭金的限制,但是國內有。案例四:某電商企業,通過發展會員推介方式銷售產品,會員發送信息,有人下單,會員可以獲得提成獎勵,提成獎勵分層、分級計算,企業需要向眾多的會員支付提成費用,金額少的每個月幾百元,金額大的每個月超過1萬元。【優化方法:對于底層會員】人數眾多,每個人的金額小。可以委托第三方平臺提供服務,電商與第三方平臺簽署協議,第三方平臺利用會員為電商企業提供服務,平臺向電商企業開具發票,收取費用,然后向個人支付提成獎勵。補充:第三方平臺如何交稅?第三方平臺主體是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營銷推廣服務,增值稅6%,所得稅按照企業所得稅政策。底層會員如何納稅?第三方平臺為會員辦理臨時稅務登記,收入屬于經營所得,增值稅10萬以下免稅(一些地區3萬以下免),個人所得稅按照核定征收稅負低,0.5%~1.5%。完稅后屬于第三方平臺的成本費用。【優化方法:對于頂端會員1】人數少,但是每個人金額大,可以在稅收洼地成立個體戶,簽訂營銷推廣服務協議,采用核定征收,稅務成本低,稅負低1%-2%,向電商開服務費的發票。
【優化方法:對于頂端會員2】頂端會員在平臺上注冊微店,主體是個體戶,由個體戶采購后再賣給消費者,個體戶核定后稅負低1%-2%,電商向微店開戶產品銷售發票。
案例五: 某企業與少量個人建立了業務推介合作,個人成功推介介紹業務,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傭金。人數比較少,但每年需要向個人支付幾萬-幾十萬的傭金,因為商業關系,不能代開發票。優化方法-服務外包:企業與其中一人合作,由該個人在稅收洼地登記注冊一家個體戶,個體戶與企業簽署業務宣傳推廣協議,向企業開具發票,收取服務費,個體戶與其他人建立業務關系,向個人支付費用。
傭金:中間人撮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稅務政策中的傭金:代理人或者經紀人為委托人介紹生意或者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 ;傭金屬于居間介紹費,開具經紀代理服務發票。
傭金:合法,取的合規憑證可以入賬列支,可以合理稅務籌劃。支付給中間人或者居間人的,以明示的方式公開支付的,履行居間合同、支付給中間人的正當勞務報酬。
回扣:違法支出不能稅前扣除,不存在籌劃問題,付給交易相對人的,秘密給付的,利用交易相對人權力來獲取交易機會。
非保險企業:發生于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個人所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作為稅前扣除,超過需要納稅調整。(注意是單筆業務的基數而不是企業的營業收入)
其中,如果向個人支付傭金:涉及商業秘密,個人代開發票需要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處理),支付方需要申請代開發票很麻煩,一些人也不愿意提供身份證。如果按照勞務報酬,則需要預扣預繳個稅,預繳20%,比例還是挺高的。
案例一:某企業經過經銷商推薦介紹,成功與某大型企業簽訂銷售合同,經銷商需要收取服務費,金額是經銷商采購價與最終合同成交價格的差額部分,本質上屬于業務成交的傭金。
客戶只想跟生產公司簽合同,不愿意與經銷商簽合同。
優化方法:與經銷商簽署業務推廣服務協議,經銷商負責某區域的業務推廣,收取一定的固定服務費用,額外根據市場推廣成功成交的合同,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用,經銷商開具服務費6%(業務推廣),生產企業可以抵扣。如果經銷商是貿易企業,則可以讓經銷商增加業務范圍即可。
案例二:某企業的經銷商成功引入該企業產品進入某大型商業綜合體,綜合體允許品牌方開始店鋪并經營,實際上,公司銷售給經銷商,經銷商利用店鋪銷售給消費者,店鋪的日常運作由經銷商負責。
優化方法:品牌公司設立品牌店鋪,將產品銷售給品牌店,品牌店鋪與經銷商的企業簽署委托管理或者承包協議,經銷商通過委托管理服務費或者是承包利潤取得收益。
案例三:某企業經境外某機構介紹,與境外某大型零售企業簽訂供貨協議,成功將產品打入歐洲市場,根據雙方約定,企業需要向境外中介機構支付10%的成交傭金。
優化方法:
方法一:直接解決
國內公司直接支付傭金,境外公司在國內繳納6%增值稅,支付方可以抵扣。境外公司不涉及國內企業所得稅,境內企業需要做納稅調整,因為傭金超過合同金額5%。
方法二:不涉及納稅調整了
企業將國內產品首先出口到境外某關聯公司,價格為最終價格85%,境外關聯公司將產品按照市場價格銷售給歐洲零售企業,境外關聯公司支付10%的傭金給到境外中介機構。這是通過貿易的價格調整,不再需要納稅調整。
方法三:
在境外成立市場“營銷公司”,負責國際市場推廣,境內公司向境外關聯公司支付市場推廣費用,關聯公司向境外客戶支付傭金。產品從境內直接出口到國外客戶手中。這是通過服務關系,也不需要納稅調整了,國外沒有傭金的限制,但是國內有。
案例四:某電商企業,通過發展會員推介方式銷售產品,會員發送信息,有人下單,會員可以獲得提成獎勵,提成獎勵分層、分級計算,企業需要向眾多的會員支付提成費用,金額少的每個月幾百元,金額大的每個月超過1萬元。
【優化方法:對于底層會員】人數眾多,每個人的金額小。可以委托第三方平臺提供服務,電商與第三方平臺簽署協議,第三方平臺利用會員為電商企業提供服務,平臺向電商企業開具發票,收取費用,然后向個人支付提成獎勵。
補充:第三方平臺如何交稅?
第三方平臺主體是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營銷推廣服務,增值稅6%,所得稅按照企業所得稅政策。
底層會員如何納稅?
第三方平臺為會員辦理臨時稅務登記,收入屬于經營所得,增值稅10萬以下免稅(一些地區3萬以下免),個人所得稅按照核定征收稅負低,0.5%~1.5%。完稅后屬于第三方平臺的成本費用。
【優化方法:對于頂端會員1】人數少,但是每個人金額大,可以在稅收洼地成立個體戶,簽訂營銷推廣服務協議,采用核定征收,稅務成本低,稅負低1%-2%,向電商開服務費的發票。
【優化方法:對于頂端會員2】頂端會員在平臺上注冊微店,主體是個體戶,由個體戶采購后再賣給消費者,個體戶核定后稅負低1%-2%,電商向微店開戶產品銷售發票。
案例五: 某企業與少量個人建立了業務推介合作,個人成功推介介紹業務,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傭金。人數比較少,但每年需要向個人支付幾萬-幾十萬的傭金,因為商業關系,不能代開發票。
優化方法-服務外包:企業與其中一人合作,由該個人在稅收洼地登記注冊一家個體戶,個體戶與企業簽署業務宣傳推廣協議,向企業開具發票,收取服務費,個體戶與其他人建立業務關系,向個人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