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朋友合伙做公司,由于經營不善三年時間本金全部虧完,始終無法盈利,于是就想退出合作,也退出了企業法人。但朋友后續自己追加投入還在經營公司,還抵押自己的房產去銀行做經營貸。我們合作開始的時候簽署了一份合伙協議,協議了占股比例以及一些經營事項。現在合作沒有了,但公司還在經營,而且協議在朋友手上。據我了解,已經退出了公司的組織架構也就不再擔任企業法人了,這種情況只要工商和稅務都退干凈了,那么之前的那份合伙協議就不會有什么影響,更不再對公司有任何責任了,公司的后續發展如何都不會對我產生影響。但我現在還是不確定會不會有什么影響?是否要再簽一份解除合作協議呀?
綜上,需要先明確一下,你的公司到底是“合伙經營”還是經過工商登記的“合伙企業”,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無需工商登記的“合伙經營”(比如合伙做股權投資,或者不起字號),權責義務等都是通過合伙協議體現,所以在退出時必須要有個書面的退伙協議,明確退出時間點,而對于退出點之前所產生的債務,依然要承擔無限清償責任。如果是經過工商登記的“合伙企業”,不僅需要退伙協議,還需要在退伙協議簽署之日起15日之內提交變更工商登記的申請。一般來說,除非出現當然退伙的情況(比如公司倒閉、合伙人身故、合伙人個人破產喪失償債能力),退伙生效日就是協議簽署日,而對于退伙生效日之前產生的債務,依然要承擔清償責任。
與前面說的合伙經營不同的是,合伙企業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兩種合伙人,如果是前者,需要承擔無限清償責任,后者只承擔有限責任。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比較簡單了,只要去做工商登記變更就可以了。
- 跟朋友合伙做公司,由于經營不善三年時間本金全部虧完,始終無法盈利,于是就想退出合作,也退出了企業法人。但朋友后續自己追加投入還在經營公司,還抵押自己的房產去銀行做經營貸。我們合作開始的時候簽署了一份合伙協議,協議了占股比例以及一些經營事項。現在合作沒有了,但公司還在經營,而且協議在朋友手上。據我了解,已經退出了公司的組織架構也就不再擔任企業法人了,這種情況只要工商和稅務都退干凈了,那么之前的那份合伙協議就不會有什么影響,更不再對公司有任何責任了,公司的后續發展如何都不會對我產生影響。但我現在還是不確定會不會有什么影響?是否要再簽一份解除合作協議呀?綜上,需要先明確一下,你的公司到底是“合伙經營”還是經過工商登記的“合伙企業”,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無需工商登記的“合伙經營”(比如合伙做股權投資,或者不起字號),權責義務等都是通過合伙協議體現,所以在退出時必須要有個書面的退伙協議,明確退出時間點,而對于退出點之前所產生的債務,依然要承擔無限清償責任。如果是經過工商登記的“合伙企業”,不僅需要退伙協議,還需要在退伙協議簽署之日起15日之內提交變更工商登記的申請。一般來說,除非出現當然退伙的情況(比如公司倒閉、合伙人身故、合伙人個人破產喪失償債能力),退伙生效日就是協議簽署日,而對于退伙生效日之前產生的債務,依然要承擔清償責任。與前面說的合伙經營不同的是,合伙企業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兩種合伙人,如果是前者,需要承擔無限清償責任,后者只承擔有限責任。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比較簡單了,只要去做工商登記變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