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需要多少個專利,有兩種說法:第一種: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15-18個專利。第一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這個說法依據是,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準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總分100分,其中知識產權部分30分。而知識產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知識產權數量里的量化標準為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這里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產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為評判標準,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15-18個專利,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3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5。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2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若企業成立1個年度,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這種說法其實來自于對高企申報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讀和全面權衡。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的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總分100分,知識產權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轉化占30分,研發組織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長性指標占20分。除知識產權部分,科技成果轉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轉化的細化得分標準如下:平均年成果轉化5項及以上得分為 25-30分,平均年成果轉化4項及以上得分為 19-24分,平均年成果轉化3項及以上得分為 13-18分,平均年成果轉化2項及以上得分為 7-12分,平均年成果轉化1項及以上得分為1-6分,平均年成果轉化0項及以上得分為 0分,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轉化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則能得到最高檔分。科技成果轉化其實是一個流程:企業開展科研立項—得到科研結果—用于產品的生產—新產品品質提高帶動了銷售的增加。這個流程是高企審核的核心,不僅僅關系到了量化打分。更關乎到了研發費的審計和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審計。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需要多少個專利,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15-18個專利。
第一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這個說法依據是,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準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總分100分,其中知識產權部分30分。而知識產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知識產權數量里的量化標準為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這里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產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為評判標準,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15-18個專利,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3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5。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2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若企業成立1個年度,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這種說法其實來自于對高企申報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讀和全面權衡。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的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總分100分,知識產權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轉化占30分,研發組織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長性指標占20分。
除知識產權部分,科技成果轉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轉化的細化得分標準如下:平均年成果轉化5項及以上得分為 25-30分,平均年成果轉化4項及以上得分為 19-24分,平均年成果轉化3項及以上得分為 13-18分,平均年成果轉化2項及以上得分為 7-12分,平均年成果轉化1項及以上得分為1-6分,平均年成果轉化0項及以上得分為 0分,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轉化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則能得到最高檔分。
科技成果轉化其實是一個流程:企業開展科研立項—得到科研結果—用于產品的生產—新產品品質提高帶動了銷售的增加。
這個流程是高企審核的核心,不僅僅關系到了量化打分。更關乎到了研發費的審計和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審計。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
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
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