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一般價值較大,呈現的形式也不少。如果從會計方面來看,固定資產會劃分為未使用、不需用、融資租賃、生產用、非生產用、租出、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那么公司處理固定資產怎么交稅?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有關處理固定資產涉稅處理介紹如下:一、處置不動產類固定資產涉稅處理1.出售、轉讓時的涉稅處理企業在將包括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等在內的不動產所有權有償轉讓給他人、將企業自建住房銷售給本單位職工時,應當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按照此項交易營業額的5%計算繳納營業稅。"營業額=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全部收入-不動產的購置原|價"。2.報廢和毀損時的涉稅處理此種情況下,企業將報廢和毀損后的不動產類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出售或作為消耗性材料使用的行為,無須繳納營業稅。3.對外投資時的涉稅處理企業以不動產類固定資產向他人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在投資后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征收營業稅。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無償贈與時的涉稅處理凡此種種行為均應當視同企業將不動產所有權有償轉讓給他人,應當就其營業額計算并繳納營業稅。二、處置機動車、摩托車、游艇等固定資產涉稅處理1.企業出售、轉讓該類固定資產時的涉稅處理企業銷售、轉讓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游艇時,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1)售價超過該類固定資產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3)舊機動車經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報廢和毀損時的涉稅處理此種情況下,企業將報廢和毀損后的機動車、摩托車、游艇類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出售或作為消耗性材料使用時,不用繳納增值稅。3.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無償贈與時的涉稅處理上述行為均應當視同為企業的銷售行為并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其中:售價超過該類資產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三、處置其他機器、機械、設備、器具、工具類固定資產涉稅處理1.企業出售、轉讓時的涉稅處理根據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上述應稅固定資產時,無論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也無論其是否為批準認定的舊貨調劑試點單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已經抵扣的應當轉出。2.報廢和毀損時的涉稅處理企業將報廢和毀損后的其他機器、機械、設備、器具、工具類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出售或作為消耗性材料使用時,也不需要計算并繳納增值稅。3.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無償贈與他人時的涉稅處理這種情況應當視同銷售行為發生,按售價的4%減半計算并繳納增值稅。
固定資產一般價值較大,呈現的形式也不少。如果從會計方面來看,固定資產會劃分為未使用、不需用、融資租賃、生產用、非生產用、租出、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那么公司處理固定資產怎么交稅?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有關處理固定資產涉稅處理介紹如下:
一、處置不動產類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1.出售、轉讓時的涉稅處理
企業在將包括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等在內的不動產所有權有償轉讓給他人、將企業自建住房銷售給本單位職工時,應當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按照此項交易營業額的5%計算繳納營業稅。"營業額=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全部收入-不動產的購置原|價"。
2.報廢和毀損時的涉稅處理
此種情況下,企業將報廢和毀損后的不動產類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出售或作為消耗性材料使用的行為,無須繳納營業稅。
3.對外投資時的涉稅處理
企業以不動產類固定資產向他人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在投資后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征收營業稅。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無償贈與時的涉稅處理
凡此種種行為均應當視同企業將不動產所有權有償轉讓給他人,應當就其營業額計算并繳納營業稅。
二、處置機動車、摩托車、游艇等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1.企業出售、轉讓該類固定資產時的涉稅處理
企業銷售、轉讓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游艇時,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1)售價超過該類固定資產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3)舊機動車經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2.報廢和毀損時的涉稅處理
此種情況下,企業將報廢和毀損后的機動車、摩托車、游艇類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出售或作為消耗性材料使用時,不用繳納增值稅。
3.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無償贈與時的涉稅處理
上述行為均應當視同為企業的銷售行為并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其中:售價超過該類資產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
三、處置其他機器、機械、設備、器具、工具類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1.企業出售、轉讓時的涉稅處理
根據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上述應稅固定資產時,無論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也無論其是否為批準認定的舊貨調劑試點單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已經抵扣的應當轉出。
2.報廢和毀損時的涉稅處理
企業將報廢和毀損后的其他機器、機械、設備、器具、工具類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出售或作為消耗性材料使用時,也不需要計算并繳納增值稅。
3.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無償贈與他人時的涉稅處理
這種情況應當視同銷售行為發生,按售價的4%減半計算并繳納增值稅。